办理地点:365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名称:水务局(自来水公司) 电话:0579-85570070
申报方式
网下申报
事项名称
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
审批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6条
申报条件
从事涉及利用土地的大中型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(个人), 必须在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批复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
审批程序
受理勘察审查审批
申报资料
从事涉及利用土地的大中型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单位(个人), 必须在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批复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,报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:1、申请书(有文件格式)2、项目建议书3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(一式八份)
承办时限
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:从事房地产开发,开办经济(技术)开发区等建设项目1、5元/平方;其他项目1元/平方. 水土流失防治费:按《浙江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》(浙价费(97)107号)规定标准征收
备注说明
项目类型
承诺件
表格下载
说明①:网上申报——直报:表示可直接在网上1申报,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。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。网上申报——非直报:可直接在网上申报,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。网下申报项目: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,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。